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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行一支行长违法放贷被判决 追缴违法所得等

来源:中国山东网    发布时间:2021-01-21 13:43:37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黄金8公斤、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1000万……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孟庆杰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审刑事判决书。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孟庆杰因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多项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孟庆杰违法所得人民币919.953653万元、美元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2019年8月27日,青岛李沧区检察院发布,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孟庆杰因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李沧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10月30日,孟庆杰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被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孟庆杰于2001年2月任青岛市城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科科长;2005年5月任青岛市城阳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城阳合作银行副主任、副行长;2012年8月任青岛市农商银行城阳支行副行长;2013年4月任青岛市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6年3月任青岛市农商银行黄岛支行行长。

在任期间,孟庆杰犯下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多项罪名。

经审理查明,孟庆杰于2015年至2019年,在担任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业务审批、帮助购买网点房等方面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68.476553万元、美元32万元。

例如: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五次收受青岛统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190万元、黄金8千克(价值人民币226.456万元);先后四次收受青岛金凤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薛某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30万元、美元30万元和别克GL8商务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4.250553万元);先后五次收受山东森泰源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宋某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63万元;先后两次收受青岛方某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送的人民币现金共计51万元;为青岛乔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的包括两笔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在内的贷款业务提供帮助,并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赠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元2万元;为青岛华尔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青岛葫芦峪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马佳苑项目在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的8000万元贷款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1赠送的现金人民币20万元;为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包括颐海蓝湾项目在青岛农商银行黄岛支行的1.5亿元贷款等业务提供帮助,并先后六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焦某1赠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7万元,及别克君越轿车1辆(价值人民币25.19万元),等等。

此外,孟庆杰于2005年至2013年在担任青岛城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贷业务科科长、青岛市城阳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青岛市农商银行城阳支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业务审批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1.4771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对孟庆杰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依法判决如下:孟庆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孟庆杰违法所得人民币919.953653万元、美元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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