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依法对刘彪慈善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此前在2018年12月10日,曾被民政部作出过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刘彪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0;将基金会大额资金出借给企业,借款及利息一直未收回,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以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部分第(五)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民政部对该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民政部网站2018年12月10日曾发通知公告,对该基金会作出过行政处罚。刘彪慈善基金会2016年度存在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2.96%,借款1亿元给陕西省某公司,以及未公布2015年度工作报告全文、摘要,内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等情形,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民政部对该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