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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社科联原主席张松茂获刑六年六个月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15 14:14:35

近日,广西直自治区合山市人民法院对来宾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原主席张松茂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松茂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松茂利用担任来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来宾市供销社主任、理事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分别为桂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开发、土地租赁、项目协调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于2009年、2013年、2017年分别收受了上述公司的好处费共计230万元。

2021年4月6日,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对张松茂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并于次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5日,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19日、8月2日,张松茂主动向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退赃共计30万元。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丢了宗旨,忘了初心,犯下这严重的错误,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领导和同事,对不起亲人和朋友,我非常难过和悔恨。”在法庭上,张松茂在最后陈述中忏悔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松茂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受贿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张松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签字具结,并退出涉案款30万元,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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