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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通院端晨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立足创新发展需要,...

来源:信通院知产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8 13:23:08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为今后十五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确定了方向,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保障。本文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以ICT产业发展视角发布的第二篇分析文章,重点分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六大重点任务之一——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

一、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明显、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人力资源和物质基础雄厚,但新技术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挑战大、国际合作与竞争环境日趋复杂、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是我国在新发展阶段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不困在于早虑,不穷在于早豫”,《纲要》通过回应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把作为系统性工程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作为发展重点,强调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的政策体系和前瞻的规则体系等多方协同,推进科技实力大幅越升、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等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实现。

二、构建和完善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政策体系、规则体系的四维联动,共同推进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1、立法完善与司法保护传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信号

近年来,我国立法机关在总结过往经验和回应社会发展关切下通过立改废释,对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其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合理调整权利保护期等成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重要亮点。然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仍面临老问题与新形势的共同挑战。以ICT产业为例,在专利保护方面,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特别是跨国平行诉讼纠纷频发成为困扰ICT产业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网络版权保护面临侵权技术门槛降低,新创作形式、新传播方式、新版权商业模式等快速迭代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我国仍缺乏专门立法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规制。为回应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纲要》提出“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第一,明确“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的工作,为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和出台作出布局,以回应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衔接与协调的实际需要;第二,强调对知识产权单行法的适时修订和完善,在保持法的稳定性的同时,推进法律规范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回应新业态与新技术的发展;第三,强调通过立法和修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相关垄断行为等影响创新的问题进行规制;第四,在司法方面结合已设立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技术调查官、区块链技术等实践经验,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适应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

2、科学规划管理为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中央宏观管理、区域特色知识产权管理、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并取得良好发展。在中央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适时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进行细致解读,公开年报等方式积极促进中央管理体制完善;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结合地方特色与发展实践,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划等,如北京2021年7月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管理方面,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等机构的建立为企业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提供服务和指导。然而,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发展仍然面临地区发展不协调、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不够高、知识产权涉外服务不够全等问题的挑战。为此,《纲要》提出“构建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具体包括,第一,强调中央管理、区域协调和涉外事宜统筹方面的建设和优化;第二,强调提高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质量和效率;第三,确立多元监督自治的监管方式,构建政府、社会、行业、机构共同协作的监管体系。

3、尊重创新的政策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应用

知识产权政策作为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手段,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合理分配知识产权权益、促进知识价值实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为促进知识产权相关成果的转化应用,实现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科技部等分别或联合进行政策布局,印发《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启动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试点等,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然而,我国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仍有提升空间。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方面,以网络音乐版权为例,2020年数字音乐市场收入超过百亿,但仍有超过七成的音乐人收入在千元之下[1],数字音乐行业价值发展与创作者收入分配缺乏协调。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方面,2020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为57.8%,产业化率为34.7%,从专利实施主体情况看,企业作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重要受益对象有较高的转化动力,专利有效实施率达62.7%,而高校有效专利实施率仅为11.7%[2]。缺乏实施专利的技术条件、信息不对称、缺乏可信的专利交易平台等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重要阻碍。ICT产业发展需要适应技术的快速革新,学科和产业交叉融合是发展的重要途径,促进高校相关知识产权转化和运营是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为回应和解决上述问题,纲要提出“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具体包括,第一,坚持强保护的政策导向;第二,坚持完善适宜创新发展的权益分配制度;第三,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评估审查。

4、探索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回应时代发展需要

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构建与数字时代相适应,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发展相契合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切实需要。近年来,我国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都在积极回应数字时代发展的新需要,如立法机关在《著作权法》中对保护客体的扩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对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专利申请审查规则进行完善;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问题进行判决等。然而,伴随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仍有很多知识产权规则不明晰。以大数据产业为例,当前我国已经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回应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国家安全、数据安全、数据规范利用、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然而,知识产权相关制度体系却缺乏对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规则构建需求的回应。为应对时代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纲要》提出:“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具体包括,第一,强调建立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回应互联网、开源、算法、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第二,加强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继承传统资源与文化,促进特定领域创新发展。

三、结束语

《纲要》从多个方面回应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诸多问题,同时关注到ICT产业发展的前沿及未来方向。《纲要》通过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政策体系、规则体系四个建设维度的明确,既立足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现实性、又不失前瞻性,对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行了部署。

[1]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十三五”中国网络版权治理白皮书》。

[2]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

作者简介

端晨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政策研究。

联系方式:duanchenxi@caic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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