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 聚焦 财经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 快讯 >

因违规拆借未及时披露 光耀电力和相关责任人遭股转系统自律监管

来源:千龙网    发布时间:2018-09-28 11:22:13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对北京光耀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电力)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8 年 6 月 4 日至 7 月 17 日,光耀电力拆借给其控股股东光耀能源资金共计1562万元。光耀电力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

光耀电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光耀能源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 则》第 4.1.4 条的规定。

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侯丽珍,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姜秀娈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光耀电力、光耀能源、侯丽珍、姜秀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04326号-5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52 86 831 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