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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谈及运输新业态押金问题:不得挪用押金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19-03-28 16:53:0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新闻发言人毛健围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两个问题:第一,我们注意到19号交通部公布了《关于运输新业态资金管理的办法》,大家普遍关注单车押金的部分,尤其这是一个未来咨询意见的草稿。请问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交通部会不会主动介入解决这些问题。第二,省界收费站的问题,刚才讲到详细的安排,也点到一些难点,希望您具体说一下具体的难点有哪些?哪些是难度比较大的问题。谢谢。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谢谢你的提问。这两个问题大家都比较关注。关于新业态的押金问题,确实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大家关注度很高,我们也高度重视,也正是基于此,我们决定把这个《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从3月19号征求意见以来,广受关注。

借这个机会,我把《办法》有关主要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办法有五章、26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大的方面:一是明确了用户资金的收取原则,也就是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押金,确实有必要收取的,要提供专用的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帐户两种方式来供用户来选择。二是要求运营企业在注册地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来管存资金,并明确专用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三是对用户资金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用户的资金收取标准,并要求不得挪用押金,而且要建立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对备付金的比例和预付资金的支出范围也做出了明确的限定。四是要求运营企业与银行要按规定签署相关的资金管理协议,而且要向管理部门报备,运营企业还要按照年度和季度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的报告,加强动态监管。五是要求地方建立用户资金的联合监管机制,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的运营企业,要提出明确的处罚措施。

《办法》征求意见广受关注,有关方面也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初步梳理了一下,主要的关注点和意见集中在几个方面,比如说关于企业不得随意挪用押金、退回押金的期限、押金的上限以及相关企业对这个《办法》的态度,还有未来共享单车发展的趋势等。目前,这个《办法》还在征求意见当中,我们将把大家提出的一些合理意见和建议融入到这个《办法》当中,而且联合印发,坚决落实,确保这个《办法》能够更好地为共享单车的发展和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就像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期间提出来的,政府要提供公平的准入、公正的监管,所以我们在这方面要共同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至于你提到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具体难点,我刚才也说到,一是涉及到很多主线站要撤销。全国目前还有229个主线站,在短时间内撤销可能要有一些工程的建设。二是还有一些软件的改造。因为过去很多路段都是按路段、按省来分段分省建设的,现在来看,一些模式和一些软件格式都不兼容,需要全国统一的软件研发,有很大的难度。三是因为高速公路都是以省为单位建设运营的,涉及到很多经营主体和一些经济组织,他们都是依法按合同进入的,现在要撤站,涉及到资金结算,体现公平,协调量非常大。四是涉及到人员安置,现在200多个主线站大概有3万人,需要在一定时间之内妥善安置。当然,可能还远远不止这些。不过,针对每一个出现的技术难关和风险点都已经全面制定方案,有具体的应对措施来克服一切困难,来实现撤站的目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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