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 聚焦 财经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 快讯 >

2020年1月1日起 摩托车号牌工本费调整为35元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19-12-17 15:45:52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一是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二是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通知》最后指出,上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04326号-5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52 86 831 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