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有的公司在狂欢,有的公司在展望,而有的公司则在接受“再教育”。
近日,泰永长征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显示广发证券对泰永长征进行了包括信披等内容培训。
根据上述报告,12月2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 荐机构”)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或“公司”) 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例分析、再融资新规的相关内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广发证券表示,通过本次现场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有了进一步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有助于泰永长征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而在此次培训的背后,在此次“再教育”背后,到底有何缘由?和讯网注意到,在2019年四月份,泰永长征因违反信披而收到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
图片源自:深交所官网
根据深交所4月19日对泰永长征下发的监管函即《关于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显示,泰永长征存在两处违规事实。
其中一处,即信息披露不及时。“2018年11月28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你公司转让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议案并将审议情况通知你公司。直至12月20日,你公司才在《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中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另一处,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8 年度内,你公司未将874.9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向IPO招股说 明书中所列项目用途,其中,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19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市场销售费用;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47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生产等费用;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8.9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费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第7.3条、第11.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6.4.2条的规定。
为此,深交所在监管函里,明确要求泰永长征董事会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