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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公司经营风险,推动法治中国进程——访北京志霖律师所高级合伙人胡礼新

来源:凤凰网河北    发布时间:2022-03-07 10:52:45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律师在其中拥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么,作为一名新时代律师,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环境中依法履职,更好地维护委托人权益?如何娴熟运用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充分保障企业良性发展?在情、理、法的交互纠缠中,如何抽丝剥茧,理清脉络,兼顾各方利益?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有着什么样的思考?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日前专访了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赛风律师网创始人胡礼新,看看他有怎样独到的见解。

胡礼新于1978年10月出生于江西省九江市,擅长公司法和股权相关业务。他是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秘书长,央视云访谈《崛起中国》节目唯一连线律师,新华网、凤凰网、中金在线和全球财经等媒体曾就公司法相关专业问题,对胡礼新进行过专题采访和报道。2015年4月,胡礼新被北京江西企业商会评选为“维权服务先锋”。入选2018年度《中国当代优秀律师》。2017年出版专著《中小企业股权激励实操》,2019 年出版专著《股权冲突预防与应对策略》。这两本专著,成为企业开展股权激励、预防股权冲突和解决股权争议的经典教材,出版社前后进行了八次印刷,依然供不应求。2022年,应出版社之邀,胡礼新主编的全新专著——《企业法务管理从入门到精通》已经进入出版倒计时,预计将于五月份与读者见面。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赛风律师网创始人胡礼新

问:胡律师您好,我们知道您之前出版的两本专著取得了巨大的市场反响,成为业内股权配置和股权改革的经典教材。对于即将出版的新作,您能否向读者做一个简要介绍?

胡礼新:我们知道,一家企业从设立开始就会涉及很多法律风险,其中包括民商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甚至还有刑事法律风险。许多企业因日常经营管理不规范,又未经专业法律人士指导,经常会把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搞得相互冲突;被漏洞百出的合同和知识产权问题弄得愁眉不展;因投融资与税务问题失误而损失惨重;进入创新行业或解散程序后不知所措;企业遇到诉讼和其他危机时有苦难言。

针对以上类似问题,企业通常在没有遇到麻烦时过度自信,觉得所谓的法律风险只不过是律师危言耸听的说词,离自己还很远。可是一旦风险突然来临时,又惊慌失措,对过去的草率后悔不已。企业高管后悔当初没请专业的律师把关,企业法务后悔当初没学好专业本领。于是决心系统学习一下企业法律实务,结果发现市面上既通俗易懂又有一定深度的书不多,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又有理论高度的书籍更少。

鉴于这种现状,出版社邀请我再创作一本专著,《企业法务管理从入门到精通》因此诞生。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学习系统的法律知识,我还邀请了几位在企业法律实务领域既有丰富执业经验又有理论深度的优秀律师同仁,请他们选择各自擅长的业务领域与读者分享。写作内容要求简洁务实,让初学者读得懂,使资深法务有收获。

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广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管掌握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可以通过书中的案例得到启发,解决自身面临的实际问题,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胡礼新律师(右)做客央视访谈栏目

问:除了出版系列专著,帮助企业切实解决法律问题,十多年来,您专注于公司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钻研和办理过九百多起公司法律事务。您能否结合具体案例谈谈这方面的内容?

胡礼新:这样的案例有很多,我们就说说最近的一个例子吧。2021年年初,我在帮助山东烟台杞杨机械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的过程中,针对公司现状设计了一套适合实际的股权激励方案,为公司发展增加了动力。

山东烟台杞杨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经过二十年的滚动发展,企业形成了一定规模,产品和服务逐渐打出了名气。但是,随着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内部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企业长期没有引入合理的股权分配制度,企业的核心管理层和部门主管就无法分享发展的成果,最终导致企业士气低迷,业绩不断下滑。我受企业委托,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多次与企业股东及核心管理层沟通,与部门主管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利用在股权激励方面的经验,帮助企业构建了合理的股权激励机制。如今,企业上下一心,干劲很足,一年后,公司总销售额是上一年度的1.45倍,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这件事使我很有成就感,也让我深刻地感受到,在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我们律师的专业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我们在制定专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之前,要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制定最具合理化的实施方案,然后根据公司法规定通过相关决议,确保一切工作都合理合规;其次,由于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不同地位和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内心想法难以充分表达出来,而我们作为客观独立的第三方,能够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为双方权衡阐述利弊,能够促成双方内心意见统一,使公司股东和参与股权激励方都满意,真正实现股权激励的效果;最后,股权激励,涉及到的法律层面的问题和知识繁多,我们在沟通双方,促使股权激励方案通过之后,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法律文书的订立更需要反复斟酌,从而切实保障双方权益。总体来说,我们专业律师团队的参与,能够从设计、沟通、实施到保障实现一体化解决方案,节省了双方大量的沟通时间和精力,减少矛盾,从而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最大化。

胡礼新律师在股权激励启动大会做现场培训

问:作为一名专业的资深律师,您认为律师工作的首要准则或核心理念是什么?

胡礼新:我个人认为,律师的首要准则便是依法帮助委托人客观地认清事实和法律关系,最大限度表达合理诉求,充分研判案情,调动集中各方面优势,充分维护当事人利益。律师既是一份普通工作,也有和一般职业不一样的地方。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既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更要牢牢坚守底线,每接手一起案件,都要首先研判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不能为了金钱,置委托人的利益于不顾。律师在案件中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能够给当事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和帮助,才是衡量一名律师是否合格的第一标准。

所以,唯有客户的信赖才有律师的用武之地,唯有律师专业尽责的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尊重。基于此,我们致力于向委托人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专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以结果为导向。对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要专门召开案件研讨会,对解决方案在法律层面的可行性及现实操作层面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论证。“办案质量管控”将从接受客户委托开始,贯彻至案件办理结束,最后由客户对承办律师的承办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为此,我们十分注重律师间协作办案,通过整合个人专业技能及各种社会资源,以达到更佳的办案效果。

一名合格的律师,要常常提醒自己,身上肩负的不仅仅是职业的责任,更有法律赋予的天职,要时刻树立律师职业荣誉感,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不负当事人的重托和期盼。

胡礼新律师(右)台上领奖

问: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同样的,司法环境和司法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也在不断提升。很多时候,面对具体案件,情、理、法交融纠缠,您是如何看待并处理这样的问题的?

胡礼新:我们还是以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为例:一位老教授,创办了一所民办高校。他一生呕心沥血,换来了学校的高速发展,成长为地方名校。然而老人突然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大女儿依靠深厚的社会关系,接管了学校,对其他两个妹妹没有具体交代。小女儿与老教授感情深厚,曾长期担任学校副院长,最懂得父亲的一片苦心,想要继承父亲的遗志,继续将父亲毕生所追求的事业发扬光大。奈何姐姐强势,欲诉无门。

面对这种情况,妹妹不得不求助于我们。但是,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这样的案件想要在短期内完全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是有一定难度的,其中包含了太多不确定因素。而这样的情况,随之带来的,是对学校、亲人甚至已故老人名誉上的损伤,当然也影响到学校的经营和效益。因此,我也希望借此向社会传递一个声音。一个人,不管通过什么样的非法途径侵害他人的利益,迟早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的,最多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因此,我更希望亲友之间遇到问题和纠纷能够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平心静气,依法依规解决纠纷,不要搞霸权,不要留下历史问题,不要给人生留下遗憾甚至悔恨。就像上述案件,如果当事人都能体会到老父亲创业的艰辛,想到家人为教育事业一直以来的付出,再考虑到矛盾的激化对彼此名誉和事业的影响。那么,大家一起坐下来坦诚平等地进行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与此相比,一般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纠纷则更为复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的损害更为严重。我国的法律还不健全,法治环境还有待改善,还需要一个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过程,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对公司法了解很少,基本上是凭感觉办事,因此,实践当中,公司从设立到日常的经营行为都很不规范,许多重大法律风险视而不见,例如,股权比例不合理,抽逃出资、股权转让不规范、不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股权融资、对赌条款不合法等,一旦法律风险爆发,股东间为了争夺控制权和股权利益相互伤害,轻者业绩下滑,投资亏损,重者构成犯罪,失去自由。最近一二十年我们身边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令人感到惋惜。因此,如果公司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优势欺压小股东,利用自己的职权肆意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小股东很可能想方设法把大股东打倒,真功夫的蔡达标与潘宇海就是一个具体案例,我们要引以为戒。

讨论会后集体合影

问:开明的司法环境,公正的法律服务,全社会对法律的关注和信仰,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石。对于如何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您有着怎样的思考?

胡礼新: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首先是个人。社会是由人构成的,只有树立每个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才能得到充分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在当下之中国,还有很多人只相信权利的作用,忽视法律,遇到问题不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试图通过疏通门路找关系,信奉“走后门”,助涨了社会的不正之风,这是阻碍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首要问题。只有全民树立法治信念和法律意识,让法律贯穿于各项社会活动的日常之中,人人知法守法,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其次是我们的执法机关,公检法部门要不断提高对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从以往的管理型转向服务型,严格树立公仆意识,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与多样化变革,我国的司法机关也要与时俱进,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提高服务意识,改正工作作风,与律师行业一道,依法作为,筑牢法治中国建设防线,真正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

最后是舆论监督。随着网络的兴起普及,如今媒体和社会舆论对法治建设进程的影响越来越大,很多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和具体案例,都是经由媒体和网络渠道被报道出来,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个别案例甚至直接影响、推动了我国法律制度和体制的变革。当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丰县“小花梅”事件,便体现了媒体和社会舆论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事实上,支持我们这一观点的,还有更具代表性的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于欢案”。此案经由网络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大量关注并最终于二审改判,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十四载岁月峥嵘,初心不改;一腔热血浇铸法治,盛世花开。从2008年入行至今,胡礼新律师兢兢业业,用自己对职业道德的悉心坚守,对情理法的深刻剖析,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帮助无数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深层的法律意识。汇涓成海,聚沙成塔。正是有了无数像他这样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专业法律人,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才能得以稳步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从此有了坚强守护。(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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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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