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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欣科技发布提示性公告 北交所上市议案获审议

来源:资本邦    发布时间:2021-11-19 15:10:44

11月19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挂牌公司鼎欣科技(870840.NQ)发布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鼎欣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深化新三板改革、将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要求,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整体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决定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转为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股票面值为1.00元,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该发行数量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00万股。

本次发行价区间为10.5元/股-1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智慧医疗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OFD和区块链技术的国产化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基于微服务架构的企业数字中台软件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鼎欣科技表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992.31万元、4381.67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50%、18.7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王燕鸽)

关键词: 鼎欣科技 提示性公告 北交所 上市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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