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邮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在我市基层快递网点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服务的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可以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快递企业单独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据悉,目前福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
在参保流程方面,快递企业应到市、县社保中心进行单位登记,开通12333企业账户;将企业未参保人员汇总后通过省12333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登记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到所属辖区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快递企业不得以季节性、临时性、灵活性、流动性为由,或者以已在其他快递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所招用的快递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快递企业和快递人员以欺诈、虚构工伤事故、伪造工伤证据材料等行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市邮政局表示。(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