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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吨!爱店海关查获一批违规出口烟花爆竹1524盒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08-23 09:29:32

8月18日,爱店海关在申报出口的百杂货物查验过程中,查获一批夹藏某品牌烟花1524盒,重1.4吨。

据悉,按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和《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等规定,烟花爆竹为第1类爆炸性危险货物,以夹藏、伪报、瞒报等方式违规出口烟花爆竹,不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存在引发燃烧、爆炸事故的安全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要求,出口危险货物包装须实施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出口,且需在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要求的口岸出口。对于查获的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出口违法行为,爱店海关将依法查处。(记者 简文湘 通讯员 周贻刚)

关键词: 爱店海关 安全风险隐患 违规出口烟花爆竹 危险货物品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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