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陆家嘴(600663)发布业绩快报,公司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8.72亿元,同比下降4.16%,房地产开发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1亿元,同比增长7.45%,房地产开发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2.68%。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87,204.28万元,比上年减少4.16%,营业利润人民币617,959.78万元,比上年减少6.46%,主要是由于公司2021年度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其中,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1,087.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年度金融板块利润增加所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数据来源:同花顺(300033)iFinD)
关键词: 同比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