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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锦尚公馆”违规预售遭投诉 房管局举报电话“形同虚设”

来源:中国企业网    发布时间:2018-10-26 14:16:03

6月25日,针对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通知中对工作要求,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

对于此次的房地产整治,有专家声称:力度可谓是空前的,一定能有效的遏制房价以及严厉打击炒房者。但在这样紧张、严峻的局势面前,仍有一些房产企业敢于顶风而上、逆势而行,为攫取利益越过红线去挑战政策,不知所恃为何?

“房产五证”仅有“三证”

“龙湖·锦尚公馆”违规预售遭投诉

近日,本网接群众反映,称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的“龙湖·锦尚公馆”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且该项目现仅取得“房产五证”中的“三证”,就已公开对外收取定金,想到本月正值国家住建部和各省市住建部门严厉打击房产违规月,针对此事,本网对此事进行了多方的调查。

2018年10月18日,本网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龙湖镇龙湖大道和育才路交汇处西侧的“龙湖·锦尚公馆”项目售楼部,售楼部内摆放了“龙湖·锦尚公馆”的项目沙盘,销售人员介绍:“项目总占地100亩,一共分为3期,现在是第一期,一共四栋楼,现在卖的是A座。第一期占地31亩,建筑层高19层,3梯12户,房型从48㎡ — 91㎡不等,都是挑高5.1米的loft设计,后期可能会有平层。项目现在刚开始动工,正在打地基建造地下停车场,并且公寓是配备有天然气的,水电也是民用的,其他大部分公寓并不具备这个条件。

现在可以交订金,并且有一个交5000享9折的活动,优惠下来是7000多,不打9折的话是8000多。而且首付还可以分期,首付交10万,剩下的分2年把首付款补齐就行,没那么大的压力。订房交10000元,5000元买个9折优惠资格,所以需要先交15000元定金,预计2021年交房。”

本网问:“买房子一共需要几个证?你们现在证件都齐全不?”销售顾问讲:“证件不齐全,一共需要5个,我们现在有3个了,预售证估计到明年会下来,这个其他楼盘都这样,预售证下来的晚,你们可以考察一下。如果证件齐全的话你感觉这个价格你还能买到么?

重所周知,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行为都属住建部和各省市住建部门严厉打击的商品房违规销售行为。

房管局举报电话“形同虚设”

称不接受电话投诉

本网还在售楼部门口看到提示说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有排号、订房等预售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62692708。但是没想到本网拨打该电话,将此事反映至新郑市房管局,房管局工作人员称并不接受电话投诉,让本网带着证据材料前往新郑市房管中心。本网问房管局工作人员能不能提供个电子信箱把证据材料发过去,其称也不行,必须得本人过去。

7月9日,为响应党中央遏制房价、严厉打击炒房的政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豫建房管[2018]29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中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一经发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移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抄送工商、国土资源、物价、金融等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依法进行移交。

一系列的动作标明,严查商品房销售乱象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从制度上、行为上,杜绝销售乱象,整治销售怪相,保障商品房销售市场的健康、稳定,是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民众不禁称,河南这次整治房地产乱象不玩花拳绣腿,数十条措施“针针见血”,但具体到新郑市“龙湖·锦尚公馆”,似乎并未将国家部委以及河南省厅的多项禁令放在眼里。针对此事,新郑市房管局的监管又在哪里?想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接投诉时的态度,不难想像为何“龙湖·锦尚公馆”敢于藐视国家以及省厅的政策条令。

关键词: 新郑市 房地产 市场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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