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河池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巴马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河银监罚决字〔2018〕8号、9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巴马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班勇,该支行存在转嫁贷款抵押评估费(已退还)的违法违规事实。黄智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河池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对中国工商银行巴马县支行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对黄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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