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连云港监管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连银监罚决字〔2018〕5号、6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行主要负责人为徐要军,该分行存在内部控制不到位、员工行为监督管理不力、消费贷款用途不实,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的违法违规事实。其中,王杨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行客户经理与客户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员工排查流于形式及部分消费贷款用途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连云港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行罚款人民币8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王杨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