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钦州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覃东,该分行存在收取签约代发工资卡年费、转嫁抵押登记费的违法违规事实。
钦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09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16360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钦州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覃东,该分行存在收取签约代发工资卡年费、转嫁抵押登记费的违法违规事实。
钦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09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16360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