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城市 >

中信银行被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报批评 未能履行债务主承责任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9-04-16 16:46:29

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了2019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江苏宏图高科(600122)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图高科)及中信银行(601998)作出自律处分。

据决定披露,中信银行作为宏图高科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三项违反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宏图高科于2018年11月26日披露了《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宏图MTN001”与投资人达成一致的公告》,其中“已与‘15宏图MTN001’全部投资人就延期兑付方案达成一致”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中信银行作为“15宏图MTN001”的主承销商,在知悉上述不真实内容的情况下,未督导发行人就不真实内容予以纠正,对发行人的督导职责履行不到位。

二、中信银行于2018年12月6日召集召开了“18宏图高科SCP002”持有人会议,相关召集公告披露不及时,持有人会议议案披露不完整。

三、2018年9月和11月,宏图高科主体评级下调事项触发了“18宏图高科SCP002”投资者保护的事先约束条款,中信银行作为召集人未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

交易商协会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给予中信银行通报批评处分,责令该行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给予宏图高科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关键词: 中信银行 批评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