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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实施细则 拟取消纯电动物流车运营资助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21-06-29 10:37:33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将新增运输结构调整和冷链物流发展等资助项目,以分别推动深圳中长途货运“公转铁”和增加全市冷链设施供给。此外,深圳拟取消对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的运营资助。

据介绍,《实施细则》新增了运输结构调整资助项目,以提高铁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量的比例,完善深圳面向国内和全球的运输网络,通过铁路进一步提高深圳与国内国际重要经济区域的连接度,推动实现深圳打造全球物流枢纽城市的战略目标。

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依法注册登记,以物流运营作为主营业务的法人企业,在深圳铁路货运场站以铁路运输方式开展集装箱重箱运输业务,以深圳为起点或终点的集装箱重箱全程铁路运输距离在1000公里以上的,可获得该项目资助。按照运输距离,每标箱资助金额最高可达到15000元。

《实施细则》新增了冷链物流发展资助项目,对社会投资建设改造冷库、购置冷链运输车辆提供政策支持。

其中,在冷库新建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在冷链运输新增运力资助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考核年度内,轻型冷链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每新增10吨,给予财政资助2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取消了全市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一次性资助项目,以及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市交通运输局称,截至2020年底,深圳新能源物流车保有量已达8.6万辆,位于全国第一。该资助项目已实现政策既定目标。 (记者 肖晗)

关键词: 深圳市 实施细则 纯电动物流车 运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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