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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佳回应IPO被终止:无法按时回复北交所第三轮问询 不存在无法回答的问题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李少婷、余宗杰    发布时间:2022-03-30 11:12:09

“我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一反、二反的相关问题,由于北交所没有申请延长审核的机制,三反问题回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终止。”伊斯佳方面表示。

每经记者 李少婷 实习生 余宗杰 每经编辑 董兴生

3月29日下午,伊斯佳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北交所终止该公司上市审核所依据的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撤回申请或者保荐机构撤销保荐。

“我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一反、二反的相关问题,由于北交所没有申请延长审核的机制,三反问题回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终止。”伊斯佳方面表示。

根据《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回复本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伊斯佳方面称:“北交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下发的时间为3月18日,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反问题回复,因此申请终止上市审核。”

记者梳理发现,彼时,伊斯佳本计划跨越至精选层,并于2021年7月收到首轮问询函。2021年12月中旬,伊斯佳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申请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于12月22日回复首轮问询函;2022年1月5日,标注为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披露。

针对公司产品卷入涉嫌传销平台的质疑,伊斯佳方面称,公司的材料不存在缺陷,北交所只是根据相关及后续补充材料对相关的情况作出进一步了解与核实。此外,对多轮问询函的回复均不存在因客户涉及传销无法回答的问题。截至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问询函所述平台均不存在因传销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况。

3月29日收盘后,伊斯佳回应第三轮问询函,称其产品未在“斑马会员”及“环球捕手”等平台上销售,其为浙江贡盏及杭州小丕提供洗护产品的代工服务,未向希柔平台直接供货,与希柔APP及其经营者不存在合同关系,且客户浙江贡盏及杭州小丕、希柔APP运营公司均不存在因传销被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代工产品在“希柔”APP上销售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自主品牌毛利率下降和经营问题,伊斯佳称,其在经营活动中,寻求的是规模与毛利的相对平衡,自主品牌毛利率的下滑是因品类的变化而形成财务数据上的动态变化。未来,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升级,新品类的毛利率会持续稳定提高,从而带动自主品牌整体毛利率的提升。

伊斯佳方面阐述,其未来在经营上会坚持双轮驱动,即2B 业务(经销商及代工模式) 和2C业务(品牌)的均衡发展,并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升级,“希望未来成为‘化妆品行业的药明康德(603259)’”;也会坚持产融结合,在稳健治理的基础上实现公司整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在规定时间内 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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