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把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按照集中连片,区域治理的原则,经过竞争性评审答辩,集中支持2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和2个非贫困旗县,力争打造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将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村镇建设资金和农村牧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一同整合,资金整合金额由2017年的95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10876万元。
本报讯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把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按照集中连片,区域治理的原则,经过竞争性评审答辩,集中支持2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和2个非贫困旗县,力争打造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将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村镇建设资金和农村牧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一同整合,资金整合金额由2017年的950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108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