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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通知:利息日延长至最长22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20-07-21 17:17:12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

一是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二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是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断提高,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9月,全国资助学生达到5.2亿人次,资助总投入达到8864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2019年度新增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26.9万人,新增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09.8亿元,比去年分别增长6.14%、7.79%,创历史新高。

国家助学贷款此前已有过多次改革完善。

201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二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三是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四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五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综合考虑风险补偿金的缓释作用,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风险补偿金覆盖部门适用零风险权重、未覆盖部门采用75%的风险权重;

六是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地方高校代偿资金原则上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具体情况对西部省份予以奖补。

2017年4月,国家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当时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培养单位,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开办。

关键词: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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