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湖南省教育厅于6月22日发布一则《关于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有关精神汇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落实中央对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省域内、县域内占比调控要求。
同时,湖南省明确要求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占比,民办初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将调减至5%以下,全省民办小学、初中在校生规模预计调减36.4万余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名湖南教育系统人员向芥末堆证实了上述文件的存在,“官方,消息确凿”。
上述通知文件显示,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湖南省各市州教育(体)局于6月30日前,将中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文件及会议精神、中央对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调控要求和完成时限、本市(州)及辖区内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占比情况、需调减的比例、需调减在校生数量等情况向市(州)委和政府一把手进行汇报。
附件公示了湖南省14个市州民办义务教育情况统计数据及调控要求。截至2020年12月,湖南省共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544所,小学、初学在校生人数共计74.83万。
其中,衡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数量最多,共118所,小学在校生94828人,占比达16.6%,初学在校生96669人,占比34.0%,在校生合计191497人,根据要求,衡阳市至少需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148642人。
长沙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6所,小学在校生34756人,占比4.9%,初学在校生36964人,占比13.1%,在校学生数合计71720人,占比7.2%,至少需调减在校生22122人。
今年6月份,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决定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5月14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布,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和监管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包括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兼并收购、协议控制,以及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李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