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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这些学生有望降分录取!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时间:2022-03-11 20:43:50

昨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高校农村专项及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的通知

划重点

高校专项计划:

1、4月25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2、4月27日-28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方专项计划:

1、3月28日-29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申报地方专项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和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一、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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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报考需通过4月-6月份进行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并经相关省(区、市)初审,高校审核并最终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凡具备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投档条件。【2022年填报要求以相关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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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地方农村专项招生院校为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详见计划册)。报考需通过4月-6月份进行的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并经相关省(区、市)审核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会将符合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条件。【2022年填报要求以相关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高校/地方农村专项与本科批冲突吗?

1、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批之前进行。均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设1次征求志愿。与本科批并不冲突。

2、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类型。

3、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征求志愿都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

4、特别提醒:如果有考生同时获得高校/地方专项填报资格,由于是按高校/地方的顺序投档,且高校专项是凡是填报均会投档,如果高校专项没有录取,也会同时错失地方专项的投档录取机会。所以,同时获得高校/地方专项填报资格的考生,要根据分数情况,慎重填报。【2022年填报要求以相关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2022年高校/地方农村专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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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农村专项通知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三、招生院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办法

(一)4月25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4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27日-28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工作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学籍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实施区域农村地区的认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四)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应在其所在高中阶段学校网站和班级公示,并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同时,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填写《2022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相关表册以及审核后的报名数据上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5月6日前登录“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五)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汇总、审核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须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5月12日前将《花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以及审核后的报名数据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于5月12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5月14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并于5月18日中午12:00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关键词: 报考条件 省教育考试院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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