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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福建最新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2-03-12 20:10:24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二、受理范围

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附件1);

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

3.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按要求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附件2),由考区工作人员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申请材料包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退费申请将按照无效申请处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己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12日

编辑:王滢

审核:刘伟程、段圣祺

关键词: 证明材料 教育考试院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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