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
昆山落户有变
需办理该业务的小伙伴
仔细看
停止受理!苏州刚通告
刚刚,苏州官方发布通告
3月20日17时起
全市各受理机构原人才落户系统
停止对全市人才落户、
毕业生落户的新申报业务受理
关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
人才落户系统切换上线的通告
为进一步畅通人才落户“一网通办”机制,不断优化“人到苏州才有为”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工作部署,全市统一的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将于2022年3月31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为确保新老系统顺利切换,现将系统切换上线期间全市人才落户业务办理相关调整通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上线安排
1.自2022年3月20日17时起,全市各受理机构原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老系统”)停止对全市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的新申报业务受理。
2. 2022年3月31日9时起,苏州市人才落户、毕业生落户、人才落户直通车和集体户管理等业务将迁移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新系统”办理。
3.“新系统”切换上线后,全市各受理机构“老系统”保留查询功能。
二、切换上线期间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一)人才落户业务
1.已在“老系统”提交申请,截至3月20日17时,预审已通过、档案已转入受理机构的人员,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老系统”中继续审核至办结。如因申请人或单位原因,不能在“老系统”数据迁移(5月8日)前办结的,需在“新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2.已在“老系统”提交申请,截至3月20日17时,预审未通过或是预审已通过、档案未转入受理机构的人员,请于3月31日9时后登录“新系统”重新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将优先进行审核。
3.为避免在新旧系统重复申请,建议申请人和单位自通告下发之日起,非急需的人才落户需求,可待“新系统”上线后在“新系统”直接申请。确实急需办理的,建议完善申请资料、提前安排。
(二)毕业生落户业务
已在老系统提交申请的毕业生,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老系统”中继续审核至办结。如因申请人或单位原因,不能在“老系统”数据迁移(5月8日)前办结的,需在“新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如有疑问,请咨询受理部门(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人才落户工作的支持。系统切换上线期间,我们会尽最大努力降低影响,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
友情提醒
为避免在新旧系统重复申请
非急需的人才落户需求
建议申请人和单位
可待“新系统”上线后申请
说到人才落户
为了引才留才,昆山诚意满满
各种人才政策计划层出不穷
自2020年5月1日起
昆山开始执行新的人才落户政策
这些人无需社保也可落户昆山
本科无需社保即可落户
大专也从24个月减少到6个月
个人申报
一、有来昆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单位申报
二、在昆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昆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此外,昆山在加强人才奖励
真金白银有力度!
昆山在《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中提到,全面实施昆山优才计划,涉及人才培育、创业载体、人才使用、人才服务和人才保障5个方面、33条措施,是一项分量重、含金量高、集成范围广的人才新政。
其中还提到,昆山培育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0名,给予入选者最高600万元项目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培育引进10个左右江苏省双创团队和姑苏重大创新团队,给予入选团队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助和团队核心成员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才
还可以享受到以下福利
上下滑动查看
昆山以实实在在的举措
吸引人才择昆留昆
来这里吧
昆山绝对会让你惊喜!
最后,kb君希望
大家都能得偿所愿
早日在昆山安家落户!
昆山论坛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