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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学生因顶撞老师被停课,为高考喝下百草枯,却没能抢救回来

来源:腾讯网    发布时间:2022-03-14 05:22:36

高考是人生的重要时刻,学生们为了自己的前途、命运、将来,拼了命地苦学奋战。由于竞争压力过大,不少孩子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心理上的异常情况,比如极端的自我否定意识、过分的攀比心理、脆弱而敏感的社交状态等。

基于这些异常的心理变化,学生可能会做出一些极端行为,比如《小欢喜》中的乔英子,因为母亲在她高考复习期间给她施加了太大压力,导致其产生了抑郁心理,甚至萌生了轻生念头。乔英子虽然是电视剧中的虚拟人物,但却真实地存在于社会中,比如发生在山东聊城一名高三男同学身上的悲剧。

小冯是山东聊城某重点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他虽然出自一个单亲家庭,但是非常有志气,想去复旦大学读医学专业。不过目前他在学校的成绩处于中上游水平,想要考上复旦得达到上游水平才行。因此刚一进入高三,他就进入了紧张的备战状态。然而可能是因为心态没有摆正,或者学习方法不适当,他的成绩不升反降。

高三生最害怕的就是成绩的波动,眼看着自己成绩下滑,他有一种无力感,心态一天比一天炸裂。直到有一天上晚自习,老师抓到他与同学说小话,于是就让他站到后面去反省。但是他只站了一会儿,在没有争得教师同意的情况下回到了座位上。值班老师非常愤怒,把他领到办公室里。

在办公室,小冯的任课老师、班主任等都在场,班主任梁老师听说他违反规定还不服管教,于是决定叫家长过来开个会,这也不光是因为今日发生的事,还包括之前成绩下滑的状况。

等到小冯的母亲岳女士到达办公室以后,老师简单地跟她说了小冯不服管教的事情,在此期间,小冯的英语老师在旁边小声批评最近他的成绩问题,结果可能是正好触到小冯的气头,他突然拿起手中的圆规去扎英语老师,将老师的手都扎破了。(事后,小冯的母亲否定此说法,她回忆当时小冯拿的是圆珠笔,而且还没有扎到老师的手就被在场其他老师拦住了。由于缺少证据,所以这两种说法无法确定哪一种是真的。)

老师们见到小冯行凶,立刻停止了谈话,并让岳女士带着儿子先回家。岳女士深知孩子这回确实做得过分了,于是就揪着捣蛋的儿子回去,先把他骂了一顿。岳女士以为,学校可能想让孩子回家反省两天,等到他悔过以后就会通知上课。但是在这件事发生的第三天,学校方面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惩戒措施,也没有让儿子回去上课。

岳女士有点担心,小冯也陷入了焦虑中,因为现在他处于高三上半学期末,还有半年就要高考了。如果一天不去上课,功课就要落下很多,非常影响成绩。因此岳女士赶紧联系了梁老师,称小冯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希望校方能尽快安排他去上课。但是梁老师只回了一句“不能,这个听领导通知”,随后就没有消息了。

从星期二梁老师说这句话开始,直到下个星期一为止,岳女士每天都在联系她,但是均未得到回复。在此期间,小冯写了一份检讨书,让母亲用手机拍摄并发送给老师查看,但是梁老师也没有音信。

直到事件发生一周后,也就是星期一上午八点多,当岳女士再次联系梁老师时,她终于松了口,让岳女士带着儿子来学校见领导。但是岳女士却说,他的儿子因为过于焦虑,情绪很不稳定,现在不适合去见领导,希望能先复学,等到他情绪稳定下来再说,但是梁老师最终并未答应。因此,岳女士也没有带着小冯出现在校园里。

然而,就在这一天晚上,由于岳女士上夜班,家里只有小冯一个人。他竟然趁妈妈不在家,吞了一瓶百草枯。当时经过紧急救援,他的情况有所缓和,小冯以为自己脱离了危险,还和母亲承诺等到出院后,就算复读也要完成复旦之梦。然而其实他的梦想早在喝下百草枯的时候,就已经夭折了,百草枯是一种剧毒药剂,生还率几乎为0,他也没能出现生命的奇迹,最终于一周后丧生了。

岳女士白发人送黑发人,痛哭到晕厥。作为一个单亲母亲,她先是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后来又眼睁睁看着儿子离开人世,这件事对她的打击是非常致命的。她认为,学校应当对自己儿子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他们在惩戒学生的时候有明显的不当操作,比如未告知学生及家属具体的惩戒措施和惩罚天数,在学生停课七天后仍旧没有恢复其学习等。那么,这件事主要责任究竟在谁?这场悲剧的源头又在何处?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其实学校和小冯做的都有不对的地方。小冯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班级的规定,在自习期间说话;未经老师允许私自坐回位置;在办公室伤害老师。这一系列表现都说明,小冯并不是安分的学生,尤其是他伤害老师这一条,不论他到底是用什么工具,最终有没有得逞,但是他都有伤害的意图,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恐怖的。教师仅仅只是批评,却引起小冯的暴力报复,如果之后他再做出更严重的事该怎么办?

不过,即便小冯做的再不对,学校之后消极的处理态度也是错的。作为班主任,梁老师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惩罚结果,家长和学生非常着急,一直在询问,梁老师直接晾着母子两人没有回音。很难解释梁老师及学校的行为究竟是出于惩戒学生,还是出于赌气。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学校在处理小冯的事上确实失职。国家有法律,学校有校规,学校出了事需要按照校规来处理,同时也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如果按照该学校的规定,小冯顶撞、伤害老师,违反校规校纪,可以被停课停学,那么学校可以依据规定来办事,但是需要在做出惩戒处分的同时尽快告知学生,并在惩戒结束时通知学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其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从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学校可以对学生停课、停学,如果学生的行为非常严重,还可以有更严重的惩罚,甚至开除学籍。小冯伤害老师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违法,因为他伤害的是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因此,基于他有这样严重的行为,学校可以对其作出停课处理,甚至还可以作出更重的处罚。但是作出这些处罚的前提是,学校必须与学生积极沟通并告知,而且在学生有悔过的表现时,可以提前解除其处分。但是本案中,学校在事件发生一周内未能有效处理此事,造成小冯焦虑心理的产生,继而有轻生的行为。因此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小冯轻生的行为,主要还是由他自己(或其母亲)负责。因为他轻生的地点在家中,如果事件发生时他已经年满十八周岁,那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侵害自己生命权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事件发生时他未满十八周岁,那么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应当对其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无论如何,这起案例都让人很惋惜,小冯本来正处于一个美好的年华,马上就可以踏过独木桥迎接更美好的大学生活,结果却因为一时想不开而丧失了生命。其实从小冯的人生中,我们也能发现,他是个性格敏感的孩子。很多像小冯这样性格的学生,容易在高考、考研、考公等各种考试中产生焦虑心理。调节自我情绪,也是考试的重点项目之一,考试不仅考验我们的学习成果,更重要的是考验我们的生活态度。学习并不是生活的全部,高考也只是人生其中一个节点,无论高考会收获怎样的结局,这一时期都是我们人生中弥足珍贵的时光。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关键词: 主要责任 在办公室 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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