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印发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穗人员是指在广州居住的非广州户籍的内地居民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指满足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后的剩余学位,以积分制入学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积分制入学的指标体系由《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之表》和《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充加分指标》构成。积分规则排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积分相同的以社保时间排名,社保相同以居住证时间排名,两轮排名相同则并列处理,享同等积分入学资格,具体加分指标参考细则。
入学在核定积分的同时需满足《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