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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发布公告 子公司损害生态环境被罚款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21-12-17 14:31:00

盐湖股份15日发布有关子公司盐湖能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的公告称,盐湖能源将于12月31日前赔偿9500万元,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资金1亿元,共计1.95亿元。12月16日,盐湖股份收于31.90元,下跌1.15%。

记者统计发现,今年6月份以来,因损害生态环境遭罚的上市公司达9家,分别为山河药铺、宇新股份、洪汇新材、鹏鹞环保、万邦达、晶华新材、广弘控股、聚杰微纤等。相关公告显示,上述企业受罚因素主要为废水废气或固形污染物排放,其处罚金额均不超过百万元。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全国法院共设立2149个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近3年来,各级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审判案件超70万件。随着相关机构和法案的进一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企业经营不可逾越的红线。 (记者 钟国斌 见习记者 苏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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