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中国经贸网!
首页 新闻 国内 时尚 资讯 财经 时尚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快讯 >

吉林银行通化分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30万元

来源:千龙新闻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18-08-24 16:18:45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通化银监分局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银监罚决字〔2018〕03号)。

决定书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宋建新,该分行存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的违法违规事实。

通化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月7日。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中国经贸网 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侵权撤稿QQ:9 9 2 5 8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