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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这10个区域和20条路段被限行了

来源:瓦房店    发布时间:2017-07-11 10:20:22

瓦房店7月11日讯  “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电动车,送餐的、送快递的,不管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随处可见。很多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驶。大连交通状况越来越拥挤,电动车如此激增下去,道路安全隐患太多了。”市民徐女士在民意网上留言,建议相关部门对电动车进一步加强管理。

管理部门回复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路面行驶的电动二、三轮快递车辆,绝大部分属于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应按国家机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摩托车是控制总量的对象之一。目前,在大连县(市)区实行带牌销售(准许上牌),但在大连市区已暂停上牌(停止登记地在市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区号牌发放)。另外,送快递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辆为机动车必须要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最重要的是车型必须在发改委车辆产品《公告》之内,但现路上行驶的快递车均不在《公告》内。

依据相关规定,送快递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号牌,驾驶该车辆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目前我市路面行驶的电动二、三轮快递车辆,绝大部分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且大多数驾驶人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大多摩托车因无牌无证,在路面逆行、闯红灯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且当事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在发生事故后一逃了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为此,大连采取电动车在10个区域和20条路段禁行的措施。

电动车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它道路和路段)。

电动车限行道路

中山路、人民路、胜利路、高尔基路、五四路、黄河路、五五路、中南路、七七街、南山路、白山路、迎宾路、山峦街、解放路、港湾街、联合路、迎客路、西部通道、东联路、东北快速路。除以上20条非机动车限行道路外,其余路段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不予以处罚;但在上述20条禁行路段行驶的,依法给予处罚。记者李莹

关键词: 大连 路段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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