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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颈肩按摩器被鉴定为高仿品 消费者可否要求假一赔十?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9-04-12 16:32:00

网购的颈肩按摩器被鉴定为高仿品 消费者可否要求“假一赔十”

以案释法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法治宣传时效,本报与开发区司法局联合开办《以案释法》栏目,将撷取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通过法官、律师的权威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思维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市民身边的“普法宣传员”。

网购的颈肩按摩器被鉴定为高仿品

消费者可否要求“假一赔十”

在网购过程中,有可能买到假货或高仿品。

前段时间,下沙的张先生就遇上了这事。他在一家网店购买了一款颈椎揉捏按摩披肩和一款颈肩乐颈椎按摩器,结果鉴定后发现是高仿品。网店当初在产品页面中声明“假一赔十”,那么张先生可以要求该网店给予10倍赔偿吗?

一起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案例:

张先生的工作要经常坐在电脑前,他的颈椎和肩部不太好,时不时会酸痛。于是,张先生想在网上购买一款按摩器,用来缓解颈肩部的酸痛。

几经挑选后,张先生看上了一款颈椎揉捏按摩披肩和一款颈肩乐颈椎按摩器。“看起来挺好的,产品性能和价格也算合适。”下单购买后,张先生使用了半个月,可自己的颈椎酸痛一直没有缓解。

“广告上说使用几天就会有明显的效果,我用了半个月了,一点用都没有。”张先生怀疑产品有问题,于是找到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他买的两款产品都是高仿品。“当时网店产品页面上,写着假一赔十,现在证明是假的了,我肯定要求他们赔钱的。”

那么,张先生可以要求该网店给予10倍赔偿吗?

律师点评:

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陈宇凡律师介绍说,通常说的“假一赔十”,只适用于食品消费纠纷,并非适用于所有消费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也就是说,对于其他类型的消费纠纷,一般只适用假一赔三。”陈宇凡律师说,不过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

“《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履行义务。”陈宇凡律师说,当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约定的赔偿标准高于3倍时,按约定履行。不过,双方所作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约定的赔偿标准低于3倍的,该约定无效,应当按‘假一赔三’的标准履行。”

在本案中,如果张先生能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网店的宣传资料等,证明该网店作过“假一赔十”的承诺,那么,他就有权向其主张10倍赔偿。如果无法证明,就只能请求3倍赔偿。

关键词: 颈肩按摩器 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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