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民生1+1 >

男子高速上故意别停前车又倒车 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

来源:映象网    发布时间:2019-05-08 17:17:17

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因超车不成心有不悦,超车后便加速超过一私家车后,直接将车停在了超车道上,后车被逼停后,前车司机又直接倒车发生轻微擦碰事故。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洛阳市高速交警大队刑事拘留。

洛阳市高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于猛介绍,2019年初,一女子到高速大队报警称,她在宁洛高速上正常行驶,突然被一辆车别停后又进行倒车,导致车辆发生轻微擦碰,“经常看到其他地方有此类案件,但在洛阳高速有这种危险的行为还是首例”,当时大队领导很重视,立即要求查处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报警人提供的车牌号获悉,肇事车辆属于洛阳某运输公司所有,于猛立即拨打系统内预留的电话,对方回应称,“车辆是公司的,可以派人查一下”,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人来了后被告知,一负责人说车辆借出去了,不知道是谁开的,事故发生后已经将把车借给外人的工作人员开除了”。

鉴于这种情况,于猛便不断的调取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现车辆基本上都是同一人驾驶的。且在案发当天,通过调取一卡口抓拍的监控画面显示,车辆驾驶人与其他时间段驾驶人为同一人。

“为了找到肇事司机,我们调取了该车辆所有的违法处理信息记录”于猛说,其中一条处理违章记录的显示,田某曾在2018年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而田某则是上述运输公司的执行董事,经过反复核对,最终锁定田某就是案发当天的驾驶司机。

经过询问曾到高速大队处理事情的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后,承认事发案发当晚就是田某驾驶的车辆。4月17日,田某也迫于压力到洛阳市高速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田某交代,案发当天他驾驶车辆在高速上行驶,前方超车道及行车道上均有车辆,他便不断给超车道车辆闪灯,示意超车,对方始终没有让行,“心里很生气,想吓吓对方”。

据于猛介绍说,以往办理的都是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个案件是高速交警大队办理的首例因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田某已被刑事拘留,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因危险驾驶罪对田某提起公诉。

关键词: 高速 危险驾驶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