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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娱自乐?女孩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离世 平台被诉并不冤枉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9-09-10 15:50:51

据澎湃新闻网消息,日前,山东枣庄两个女孩在家模仿网红博主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结果操作不慎被烧成重伤,其中一个全身烧伤面积达96%,最终不幸离世。9月6日,其父接受采访时透露,自己心情很沉重,想起诉短视频平台。

因为模仿短视频中的易拉罐制作爆米花,造成一死一伤,这样的悲剧过于沉重,也让人始料未及。然而,类似因短视频“模仿秀”而带来的伤害事件,远不止这一起。去年2月,湖北武汉2岁女童菲菲的爸爸模仿一个与宝宝互动的翻跟头视频,结果将孩子失手掉到地上,使孩子脊髓严重受损,上半身无法动弹;去年5月,陕西西安一个8岁男孩因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一个“胶带粘门”的整蛊视频,遂用此来恶搞自己6岁的弟弟,造成弟弟绊倒摔伤,下巴缝了10针……

尽管说这些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操作者的“失误”,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起码的风险防范意识。但短视频平台对这类有风险且广泛传播的视频未作任何风险提示,显然也是事故和伤害的重要外部诱发因素。这一点也让人看到,短视频所传播的内容,确实不只是虚拟网络中的“自娱自乐”这么简单,它同样可能带来现实风险。

必须承认,这类因模仿短视频内容而造成的伤害事件,到底平台方面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一直处于模糊地带,也存在较大争议。一方认为,家长应该履行应有的监护责任,特别是这起“易拉罐制爆米花”的案例中,工业酒精被孩子轻易获取,的确过于大意了;另一方意见认为,短视频平台有责任加大对短视频内容的源头把关,一些违反法律或者是带有可预期风险的视频,就应该加以控制,并作必要的风险提醒。

其实,要求家长承担起必要的责任,与平台应该对短视频内容建立必要的风险把关机制,并不矛盾。对家长而言,在手机成为相当多孩子陪伴者的现实下,确实应该要注意这种习惯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行为控制和相关风险教育上,都应该有所作为;对短视频平台来说,其内容的评价和推荐标准必须要引入风险考量,而不能完全只盯着流量。当明明带有诱导风险的内容成了“爆款”,却又无足够的风险提示,引发不当的模仿造成伤害,要求平台承当相应的责任并不冤枉。比如,前些年有儿童模仿《喜羊羊》被烧伤,法院就判定动画片的制作公司担责15%。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格局被颠覆,人们的行为模式因此被重塑,与之对应的也是一种全新的风险环境。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群体而言,他们所受到的“诱惑”比以往都大得多。这里面有积极的一面,也不可避免的有风险的一面。它要求信息的发布方和平台,必须有更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视角,而不能完全按照流量的逻辑无所顾忌的生产和推荐“爆款”。

我们很难说能出台一个事无巨细的标准,要求短视频平台,什么样的内容不该推荐,什么样的内容必须有风险提醒。平台在产品的设计上首先就应该纳入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特别是要考虑到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以尽可能减少产品可能带来的负面诱导。当然,要解决平台在这方面动力不足的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责任的厘清和倒逼。

关键词: 易拉罐制爆米花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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