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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经批准进口海淘药品 按销售假药行为论处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18-12-10 17:06:15

记者就此采访广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回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对于个人在境外购买的少量药品,只能限于个人自用,不能在市场流通销售。销售此类药品即属违法行为,按销售假药行为论处。

至于海淘保健食品,原广东省食药监局此前曾发布消费提示:“海淘”回来的正规保健品外包装上必须标示“蓝帽子”及注册证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或者“卫食健进字(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新快报记者发现,Unichi产品瓶身上没有标示“蓝帽子”及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也没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

关键词: 海淘药品 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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