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6日公布了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对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筹银罚决字〔2018〕5号)。
决定书显示,浙商银行武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克祥,该分行存在同业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导致部分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
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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