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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保险评级降D 银保监会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

来源:千龙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1-14 14:30:03

1月14日,银保监会披露对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针对其目前偿付能力不达标现象采取监管措施。

数据显示,2018年3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并采取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监管措施包括,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此外,银保监会表示,将根据长安责任保险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决定后续是否继续采取监管措施。

以下为监管函原文:

监管函〔2018〕74号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季度,你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

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以上监管措施自公司收文之日起执行,我会将视你公司落实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2018年12月17日

关键词: 长安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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