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 要闻 >

漏报业务类科目数据 新光海航人寿收银保监会监管意见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19-04-11 16:13:39

昨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海航人寿”)的监管意见。

意见指出,经核查发现,新光海航人寿在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监管统计数据时,漏报业务类科目数据,违反了《保险统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信息”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保险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在完成数据补报后,应立即整改监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数据报送流程,明确监管数据报送责任制,严格数据报送工作问责,确保监管统计数据报送质量。

二、应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强化监管统计管理,严格落实监管统计制度,建立严密的统计相关文件管理流程和归档、交接制度,保障监管统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同时,中国银保监会指出,应自本监管意见发文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

关键词: 新光海航 监管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