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安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广安支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广安市中心支行对中国人寿财险广安支公司处28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两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60.0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00%。
以下为处罚原文:
关键词: 中国人寿财险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