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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000687)违规收监管函 为子公司1亿元逾期债务担保未及时披露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0-02-24 18:57:03

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讯方舟或公司”证券代码:000687)的监管函指出,华讯方舟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部分银行贷款出现逾期,涉及本金1亿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逾期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10.06%。公告披露的贷款逾期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而公司迟至2020年2月19日才披露上述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3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二)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三)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依法强制解散;

(六)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七)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八)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九)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

(十二)本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应当比照适用本规则9.2条的规定。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部分银行贷款出现逾期,涉及本金1亿元,你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逾期本金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10.06%。公告披露的贷款逾期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而你公司迟至2020年2月19日才披露上述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20日

关键词: 华讯方舟 逾期债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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