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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养老钱”!湖北省检察机关为老年群体追回360余万元损失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29 08:38:28

“没想到遇上一伙骗子,幸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帮忙追回了损失。”近日,省内某地被骗老人刘某在接受当地检察官回访时感慨地说。

今年3月,打着养老幌子非法吸收存款的戴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受害人之一刘某在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帮助下,成功追回4年前被戴某一伙人骗走的“养老钱”。

当地检察机关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对非法集资类案件进行类案梳理分析,主动与当地金融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完善辖区内的金融监管制度,并牵头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讲、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

养老诈骗是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老人深受其害,群众深恶痛绝。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省从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助力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介绍,今年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23件,为老年群体追回360余万元经济损失。(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朱晓华)

关键词: 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非法集资类案件 湖北省检察机关 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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