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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以“六抓”促财政扶贫资金统筹使用

来源:中国经贸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18-04-20 21:49:11

近年来,株洲市财政部门将支持扶贫攻坚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贫政策,强化使用管理,发挥财政职能,有力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一、抓增资。一方面,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82亿元(不含区级),比2016年增长87.5%。另一方面,加大上级资金对接力度。2017年财政配合各业务部门对接各类上级扶贫资金8.16亿元,占全市扶贫涉农财政资金的62.77%。

二、抓整合。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牵头完成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制定上报,建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机制。2017年,市级完成12个项目1.5亿元市级涉农资金整合。株洲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扶贫互联网+卓越贡献奖,被评为全国精准扶贫十大典型。通过多元筹措,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约13.8亿元,比2016年增长2.75倍。

三、抓建制。认真落实省、市要求,紧扣源头整改,筑牢制度篱笆。一是制定了县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建立“谁管项目、谁用钱、谁负责”的担责机制,制作扶贫资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表,明确责任单位及职责,防止业务主管部门“一放了之”。三是建立发函催办制度。市县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向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下发催办函,进一步明确扶贫资金分配和下达时限。四是建立闲置资金回收制度。既整下去,又整上来,县级财政部门及时清理回收长期趴账闲置资金,通过二次分配调剂,整合下达用于资金短缺的扶贫项目。五是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县级财政要求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前提下,指导扶贫资金由单一报账制变为可国库集中支付制,也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模式,提高预拨比例,指导扶贫项目简化审批流程,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方式,提高乡镇简易程序招投标金额上限。

四、抓监管。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检查;组织五县扶贫资金交叉检查;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使用问题暗访。二是扎实开展集中问题整改。根据人大评议、省市督查暗访考核暴露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防“雁过拨毛”和“苍蝇式”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公开公示。财政部门与市人大建立“预算互联网+监督”,与市纪委建立“互联网+”平台,扩大对扶贫资金的社会化广泛监督。

五、抓考核。一是制定办法。2017年制定了《株洲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办法》,提高扶贫资金绩效占财政目标管理考核的权重分值,建立“季度督查考核、半年综合考核、年终总评考核”的考核机制。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五县市均制定扶贫资金使用结余情况报表,并以县政府名义一周一排名、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开展绩效评价。市及五县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县级扶贫专项资金进行评价,并推行股所共建模式,指导财政所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六、抓协调。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在数据统计、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扶贫、审计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加强工作的联动性。县级扶贫资金数据向省报送要求先向市级扶贫、财政部门报送,加强数据结果的一致性。县市财政部门及时跟踪扶贫项目进度,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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