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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实施补贴

来源:瓦房店    编审:    发布时间:2017-07-19 11:10:13

瓦房店7月19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自2017年开始,国家决定调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建立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并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对玉米和大豆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实现补贴机制相衔接。根据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印发了《大连市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实施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范围为全市所有种植玉米、大豆的区市县。享受补贴的对象为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有关地方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生产者受益。

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发放补贴的依据是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市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于每年8月10日前完成。原则上补贴资金发放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玉米大豆生产者存折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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