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 经贸 >

ETF纳入互联互通 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

来源:经济观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29 15:36:00

2022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称,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原则上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简称“ETF”)纳入互联互通。

据悉,此前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证登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整体方案达成共识。中国证监会表示,从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实施,需要2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ETF的纳入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可以满足市场各方对于互联互通更高的要求,为内地与香港市场创造共赢,促进两地市场的持续发展。期待与内地伙伴和市场各方继续携手合作,推动两地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不断升级。

ETF纳入互联互通

5月27日,证监会就《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主要内容有5条:

一是明确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是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的交易和登记结算安排、投资者适当性、两地跨境监管合作等事项,参照《互联互通若干规定》执行。此外,明确境外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境内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不适用《互联互通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三是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适用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与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证券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开展港股通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有关事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是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要求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分别制定或修改相关业务规则,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中国证监会通报称,ETF纳入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额。ETF纳入互联互通基于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连接,主要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循两地现行的基金运作、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内地与香港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投资对方ETF,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不允许申购赎回。ETF投资额度与股票投资额度一并统计及管理。

至此,继沪深市场与香港市场股票通、内地与香港的债券通、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间跨境理财通之后,ETF的纳入令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证券互联互通机制实现又一次扩容。

交易所明确ETF互通互联标准

5月27日,沪深交易所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报称,在现有沪深港通机制基础上,此次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市场股票ETF一并纳入互联互通标的范围。纳入标准具体为内地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香港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且不含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6个月、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

原则上,纳入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在交易机制、每日额度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合作、清算交收和风控安排等方面,与沪深港通现有股票机制基本一致,仅限二级市场交易。

沪深交易所表示,此次ETF纳入沪港通标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继续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突破。下一步,将扎实有序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保障ETF纳入工作平稳落地,积极营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市场环境,继续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保障两地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港交所通报显示,ETF北向通中,符合资格的ETF如于其后定期调整考察时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将被暂停买入只供卖出:一是有关ETF最近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低于人民币10亿元。二是跟踪的标的指数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占比低于85%,或者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占比低于70%。三是跟踪的标的指数及其编制方案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宽基股票指数单一成份权重超过30%;非宽基股票指数成份股数目低于30只;单一成份证券权重超过15%,或前五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占比超过60%;或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前80%的成份股,其权重占比合计低于90%。

中金公司认为,互联互通扩展至ETF产品,将进一步促进A股对海外投资者开放、港股和其他类产品对内地投资者开放,对两地市场也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直接利好A股及港股两地的资产管理人、券商及交易所。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7日,年内北向资金累计净买入金额为667.91亿元。自沪深港通开通以来,北向资金累计净买入金额达1.61万亿元。其中,沪股通累计净买入8359.07亿元,深股通累计净买入7765.96亿元。(记者 梁冀)

关键词: ETF纳入互联互通 中国证监会 香港证监会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04326号-5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52 86 831 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