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餐饮单位“明净行”,保障“餐桌安全”
我市将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净行”,进一步提高餐饮单位参与明厨亮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完成年内全市学校机托幼机构食堂和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会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分别达到100%和70%的工作目标。
以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督促落实四类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后相关标准;督促餐饮单位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照、量化等级等食品安全信息;联合工商、行政执法、卫生、商务等部门,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张贴悬挂名称字号、规范广告宣传、加强店内外环境卫生管理,改善提升店容店貌,为消费者提供卫生舒适就餐环境。
推进食安“智慧监管”,打造溯源完整链条
加快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可以有效倒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促进生产流通各环节高效对接和协同,保证百姓消费的食品来源清晰,实现精准追溯。目前,我市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追溯体系;95%以上的食品批发企业、大型食品超市实行电子“一票通”,50个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完成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