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中国经贸网!
首页 新闻 城市 国内 民生1+1 教育播报 娱乐看点 城市足迹 原创 时尚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经贸 >

大连11月5日供热首日全市供热率必须达到100%

来源:网易    编审:    发布时间:2017-10-20 08:56:46

11月1日起,供热单位实行低温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1月5日供热首日,全市按时供热率必须达到100%;根据天气变化,发布“降温预警令”,确保用户在严寒期24小时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这是记者在昨天召开的我市城市供热、除雪和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政府秘书长骆东升出席并讲话。

昨天,市建委主任马成恩介绍说,今年有可能要面临极端天气频发的状况。受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前两年冬季较为暖和,今年有可能频繁出现较为寒冷的极端天气。此外,煤炭价格上涨,环保运行费用增加和人力成本的增长,都导致供热企业供热成本上升,经营压力增大。市建委要求,全市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要尽快完成供热各项准备。11月5日,全市按时供热率必须达到100%。10月25日前必须完成上水试压,冷态试运行及管网平衡调试。供热单位在煤炭采购时要把好质量关,要使用优质煤,限制使用灰分高、硫分高、发热量小于4000大卡的散煤,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确保达标排放。

今冬明春供热期,我市供热主管部门将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继续坚持“降温预警令”,及时指导供热企业遇有降温趋势,提前提高供、回水温度,避免骤然升温引起管网爆裂等情况发生,并合理调整设施运行时间,确保用户在严寒期24小时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我市供热企业已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与市供热办对接,实现供热运行在线监测。进入供热期,供热主管部门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加大对供热运行的管理。同时,供热单位必须保证供热期内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对于用户反映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在企业内做好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从11月5日开始,对所有供热站点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责不按要求运行的单位。

据悉,各区(市)县供热管理部门是城市供热的直接管理者,日常管理要严格,特别是供暖初期、严寒期、供热末期,将加大对各供热单位监督管理,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偷工减料等用户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条例进行上限处罚。同时,对考核诚信度低、供热服务质量差,出现考核末位等情况的供热企业,“挂红牌、亮红灯”,优先考虑拆炉并网,退出供热市场。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中国经贸网 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侵权撤稿QQ:9 9 2 5 8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