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中国经贸网!
首页 新闻 城市 国内 民生1+1 教育播报 娱乐看点 城市足迹 原创 时尚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心塞!女子存一千万到银行,却被告知82年后才能取

来源:光明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18-01-05 09:10:12

现在随着生活的不断发展,人们渐渐富裕起来了,手头上面有多余的资金出来。对于可能不太会理财的朋友都是选择存银行。银行又有定期和活期的说法,有的人为了利息高都是选择存定期。但是近几年的话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比如钱越存越少,或者钱定期存的取不出来,应有尽有。

今年高女士听朋友讲某家银行的年利率很高,因为高女士今年做生意的话有所成就,于是拿着自己赚回来的1000万存到该银行,为期一年时间,今年到期了高女士到银行查询余额,但是发现余额为零。高女士急忙打电话到银行去查询情况,银行人员告知高女士,你的资金被冻结质押了,高女士想到的是自己没有办理质押,怎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高女士来到银行询问,要求银行解冻这笔资金,但是银行回复解不了现在是出于质押状态,在高女士存款后的第三天该资金已经进行放款,经过调查,在高女士存款后的第三天,该银行接到分行的通知,说高女士已经签订了一份质押担保委托书,可以对这1000万进行放款处置。高女士质问银行为什么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仅凭一个通知就放款,要求出示公证书。银行表示当时确实是本人所委托办理,现在暂时没有公证书,跟高女士讲到,你该问谁问谁去。并且令高女士更生气的是这份质押期限长达82年!我国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放款规定,存单质押贷款时间不得超过定期存单的到期日。

1000万,被告知82年后才能提取,这样的事你会去做吗?

随后高女士来到某房地产公司,高女士查询到银行正是把资金放到这家公司,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讲到,钱是跟银行贷的,至于钱是谁的,什么委托书质押都不知道。只是跟银行合作,他们负责还钱,目前高女士已向银监会反映。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所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小编认为高女士不管有没有签订这份质押担保委托书,肯定也不会把资金这样操作!毕竟放里面82年,时间很悠久。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中国经贸网 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侵权撤稿QQ:9 9 2 5 8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