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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瓦房网 编审:李艳 发布时间:2017-06-28 10:17
  瓦房网6月28日讯  从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瓦房店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放”字文章,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在改革新政的推动下,2017年6月,我市2017年新成立企业672户,比去年同期的562户,增加了19.57%;从业人数4428人,比去年同期的4222人,增加了4.88%。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发展新动力。
  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企业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与此同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凡能有效划分物理区间的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家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在市内辖区内,只要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即可在多个合法场所经营。
  同时,大力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对食品经营户推行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合一、证照同号”,开启“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办结”的新模式。此外,自2017年3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含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以上企业不含企业的分支机构),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通过以上措施,充分调动了创业者的积极性。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设立登记数量逐年增加。2014年登记企业数量比改革前上升68.09%,2015年登记企业数量比改革前上升42.33%,2016年登记企业数量比改革前上升58.12%。充分说明了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减少了企业登记手续,便利了企业准入。
  对于企业来说,简化程序是最好的放权,也是最好的服务。只有切实减少企业办事的“要件”和程序,才能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我市经济发展的潜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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