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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0万元!福州出台13条措施持续推进稳外资工作

来源:福州晚报    发布时间:2022-03-21 11:11:22

《福州市持续推进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印发,福州将通过13条措施,持续推进稳外资工作。

加大新开放领域招商,对投资国家新开放的高技术船舶、飞机等制造业和国际海上运输、船舶代理、城市供排水管网、增值电信等服务业领域,外方股东年度实际到资(含增资)500万美元及以上的,按照外方股东实际到资额的2%折人民币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引导更多跨国公司投向高新技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对落地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领域),外方股东年度实际到资(含增资)500万美元及以上的,按照外方股东实际到资额的1.5%折人民币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其中,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认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并购、境外上市返程投资,按照外方股东实际到资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利用外资实施正向激励。福州市级财政从福建省级下达的投资促进政策资金中安排正向激励资金,支持各县(市)区、高新区加快到资。每个县(市)区、高新区最多支持两年,单个县(市)区、高新区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

此外,福州持续推进稳外资工作的措施还包括:“推动线上招商引资常态化”“发挥利用外资区域平台优势”“完善投资促进工作机制”“优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支持培育外资企业总部”“强化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提高外籍人员在榕工作便利性”,等等。(江海)

关键词: 最高奖励 稳外资工作 正向激励 线上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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