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国内 聚焦 财经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 > 国内 >

《关于本市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14 18:31:56

一、文件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文件有效期届满。根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修订后重新发布。作为市政府文件的实施细则,《关于本市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也同步修订。

二、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与修订前的《关于本市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9号文)的规定保持一致。

三、修订后的文件从何时起实施?

答:修订后的文件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关键词: 处理意见 若干问题 养老保险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04326号-5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52 86 831 89@qq.com